前幾天經過花蓮的蛋糕知名蛋糕店之一 弘宇蛋糕店

突然嘴饞 好吧 下車買一條就好 一條就好

然後笑容可掬的服務生就請我吃了一塊新出口味的草莓蛋糕

草莓真是種萬惡的水果啊!~~~

然後我就多買了一條

一條水晶蛋糕 一條草莓蛋糕

其實草莓蛋糕剛開始吃時 草莓的酸搭配巧克力的甜 是真的很搭 十分的match

但是吃了一塊 兩塊 三塊(我不是一次吃 是分好幾天吃)

說真的會有點膩

結果吃來吃去 還是老口味 最大眾的水晶蛋糕 最樸實的味道 才會讓我一直回味

是否人也是像如此

外面的第一次會很新鮮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最後回頭還是發現 默默守在那邊那位 最樸實的那位 其實才是你的最愛

只是有感而發一下 真的沒有什麼意思喔!!(一定要澄清一下)

我只是在猜測男生跟女生劈腿偷吃時

是不是就是像吃那塊草莓蛋糕一樣?

第一次很新鮮 第二次 第三次 漸漸就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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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乖乖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